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如何办理?
发布日期:2022-02-14 浏览次数:0
自2020年10月10日起,港澳居民可在内地直接申请换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(俗称“回乡证”),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。

办事指南:

在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厅现场打印申请表(上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,48*33mm、背景为白色),并现场采集电子制证照片;

有效的香港、澳门居民身份证;

换发证件须提交现持有证件(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已经过期的);

补发须在申请表中填写遗失声明;

委托他人代办的,应当提交申请人的病情证明等相应材料和委托书,被委托人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;

未满11周岁的香港居民,交验回港证或者签注身份书;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交验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、监护人关系证明。

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情形包括:

1.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、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,可以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;

2.港澳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(已取得港澳地区入境许可)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,可以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。